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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22 日-3 月28 日)
◆行業動態
國內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務、落實和完善財稅政策,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
山西 3 月 21 日,山西省財政廳發布消息,山西省繼續暫停提取“煤炭兩項資金”,時間為今年1 月1 日起至國家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實施之日止。
內蒙古 2013 年,國家累計審批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能源項目 30 項,總投資3314 億元,其中:紅慶河等9 個煤礦項目,建設總規模7020 萬噸/年,總投資329億元。
陜西 1-2 月,陜西省煤炭產量 6155 萬噸,同比增加 175 萬噸,增長 2.9%,其中:國有重點煤礦1924萬噸,增長2.6%。
山東 1-2 月,山東省煤炭企業實現營業收入 452.9 億元,同比增長 5.7%;其中主營業務收入 406.9 億元,增長 13.7%。實現利稅 34.6 億元,同比下降41.5%。
山東 2 月份,山東省煤炭產量 1191 萬噸,環比下降 3.8%;1-2 月,全省累計煤炭產量2428 萬噸,同比增長3.8。
新疆 3 月 26 日,新疆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改委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規劃的批復》,根據批復的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規劃,確定了新疆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準噶爾、伊犁、庫拜四大區組成,主要包括 36 個礦區。
◆企業熱點
河南能源 近日獲悉,國土資源部授權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向河南能源義煤公司澠池曹躍礦業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批準同時開采煤炭和鋁土礦兩種資源,鋁土礦生產規模為年產 36 萬噸;煤炭生產規模為年產 30 萬噸,地下開采,有效期自2014 年2 月至2022 年12 月。
晉能集團 從 3 月 20 日至 4 月 4 日,晉能集團將對符合驗收條件的生產礦井、已通過集團移交生產驗收的聯合試運轉礦井,進行 2014 年一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華煤集團 截至 3 月 20 日,華亭煤業集團共生產原煤 406.5 萬噸,銷售商品煤428.2 萬噸,實現了產銷兩旺。
◆安全資訊
山西 山西近日出臺《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條紅線”》,對所有煤礦瓦斯防治實行紅線管控。凡觸碰紅線的礦井,一律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河南 3 月 22 日,河南省召開會議,通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長虹礦業公司 “3·21”煤礦瓦斯突出事故,并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產工作。
山東 近日獲悉,山東淄博市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規定凡是核定能力或生產規模達不到 30 萬噸/年的煤礦,2015 年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30 萬噸/年以下煤礦、超層越界拒不退回和資源枯竭的煤礦以及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組織生產的煤礦立即關閉。
安徽 從安徽省煤監局了解到,從即日起,在全省煤礦范圍內開展以煤礦瓦斯防治、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煤礦安全大檢查活動。
四川 近日,四川省采取嚴格標準和程序,強化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強化監管三大舉措嚴格煤礦復工復產工作。
重慶 從重慶煤監局獲悉,今后重慶市煤礦未造成死亡的一般性事故也必須及時如實上報,并進行詳細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
◆煤炭資源
山東 從山東省煤田地質工作會獲悉,山東煤田地質系統 2013 年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探獲煤炭資源量68.6 億噸。
甘肅 由甘肅省煤炭地質勘查院編制提交的《甘肅省涇川縣高平勘查區煤炭詳查報告》現已通過評審。報告顯示該區探明煤炭儲量 21.7 億噸,其中:高平北部勘查區儲量13.6 億噸,高平南部勘查區儲量8.1 億噸。
◆煤礦事故
陜西 3 月 15 日,陜西省安康市鎮坪縣張家坪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共造成3 人死亡。
湖南 3 月 21 日,湖南湘潭縣發生一起煤礦冒頂事故,導致兩名井下作業礦工遇難。 河南 3 月 21 日,河南省平頂山市平煤神馬集團長虹礦業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已造成6 人死亡。
河南 3 月 27 日,河南能源化工集團義煤公司千秋煤礦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已造成6 人死亡。
【事故多發 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繼續推進】
近日,國內煤礦事故多發,湖南、陜西均有煤礦事故發生,河南省一周內連續發生兩起事故,已造成 12 人死亡,事故多發再次給煤礦安全生產敲響警鐘。國內煤炭價格持續下行,企業利潤下降,再此行情下,更應該抓緊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3 月 25 日,全國 50 個重點產煤縣煤礦安全專題研究班開課,國家安監總局局長親自授課,他指出煤礦安全生產,礦長是關鍵。今年總局將在全國開展“千名干部與萬名礦長談心對話”活動,共商煤礦安全的對策。據了解,50 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前 5 年發生煤礦安全事故 2245 起,占 5 年來煤礦事故總量的 32.2%。抓住 50個重點縣,就抓住了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牛鼻子”。根據要求到 2015 年底,50 個重點產煤縣煤礦重特大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煤礦事故死亡人數要比2008 年至 2012 年的年均死亡人數下降 50%以上。
轉自《每周煤炭經濟第4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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